根据《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》要求,在各设区市科技局推荐的基础上,我厅组织开展了2020年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复核审查工作,共有“杭州全景医学影像诊断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”等721家单位符合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条件,现予以公示(见附件)。公示时间7天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,请书面向我厅反映。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。
联系电话:省科技厅高新处 沈维强 0571-87055408
监督电话: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陈国正 0571-870541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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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2020年拟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名单
2020年12月28日
附件
2020年拟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名单